2023年初,某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联合会”)宣布对一名多次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处以四年禁赛处罚,理由是其在赛外药检中被检测出违禁物质代谢痕迹,运动员团队立即提出异议,坚称检测结果可能源于污染样本或实验室程序错误,并提供了第三方专家的分析报告,由于联合会内部上诉委员会维持原判,运动员依据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》第13条,天天盈球向CAS提起仲裁申请。
经过长达六个月的证据交换与听证程序,CAS最终以“证据链不完整”为由撤销了禁赛令,但同时在裁决书中指出“未能完全排除违规可能性”,这一模棱两可的结论使得运动员虽得以重返赛场,却仍背负舆论质疑,裁决公布后,联合会发表声明表示“尊重程序但保留意见”,而运动员律师则批评CAS“回避核心争议,未能彻底还当事人清白”。
体育仲裁作为解决体育纠纷的“最后防线”,其权威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,据统计,CAS每年受理案件约500起,其中反兴奋剂类争议占比超40%,案件积压、程序冗长和高昂成本屡遭诟病,以本案为例,从禁赛到最终裁决耗时11个月,期间运动员错过多项国际赛事,即便胜诉也难以弥补职业损失。
更关键的是,仲裁的独立性屡受质疑,CAS虽为国际奥委会(IOC)认可的中立机构,但其经费部分依赖体育组织拨款,且仲裁员名单由国际体育机构提名,2022年,挪威奥委会曾公开质疑“CAS与体育管理组织存在结构性利益关联”,本案中,三名仲裁员中有两人曾任职于其他天天盈球在线体育联合会,运动员团队虽提出回避申请但未获支持。
本案暴露出现行规则对运动员保护的不足,根据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》,运动员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,而反兴奋剂机构无需证明违规行为系故意,这种“严格责任”原则虽旨在维护公平竞赛,却可能造成误伤,英国体育法专家玛丽娜·希金斯指出:“当科学检测存在灰色地带时,仲裁应更注重程序正义而非机械适用规则。”
运动员权益组织“公平竞技全球联盟”呼吁改革仲裁制度,包括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经济困难运动员上诉、引入更透明的仲裁员遴选机制,以及建立检测争议的快速复核通道,该组织负责人表示:“当一名运动员因程序缺陷失去参赛资格时,损害的不仅是个人职业生涯,更是公众对体育公正的信心。”
CAS的裁决在体育界引发连锁反应,多国奥委会开始审查本国反兴奋剂程序的合规性,部分联合会宣布将增加样本检测的第三方监督,国际奥委会主席托马斯·巴赫近期表态称,将成立工作组评估仲裁机制的“效率与公信力”,但未提及具体时间表。

职业体育联盟正寻求替代方案,北美职业冰球联盟(NHL)和篮球联合会(FIBA)已试点建立行业内部仲裁庭,由独立法学家主导,以缩短纠纷处理周期,这种“去中心化”尝试能否推广至奥林匹克体系,尚待观察。

体育仲裁的本质是体育自治与法律干预的博弈,随着商业化加深和运动员维权意识增强,传统“家长式”管理难以为继,瑞士洛桑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建议,未来改革应聚焦三点:一是明确仲裁证据标准,避免“疑罪从有”;二是引入技术仲裁员制度,提升科学争议的专业判断;三是建立仲裁结果公开数据库,增强案例指导性。
本案或许只是一个起点,正如《体育与法律评论》主编卡洛斯·佩雷拉所言:“当体育仲裁不能以清晰法理服众时,它将不再是纠纷的终点,而是新一轮争议的源头。”在全球体育价值体系重构的当下,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既捍卫纯洁性又保障基本权利,将成为各方无法回避的命题。